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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红安)

时间 :2026-06-02 作者 :三晖电气 来源:网络 浏览 : 分类 :行业新闻
作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认真恪守独立董事履职准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认真恪守独立董事履职准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各类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监督、决策及履职义务。现将本人基本情况及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红安,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丹纳赫(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丹纳赫亚洲区DBS副总裁及中国区研发总经理;自202511月起担任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发展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任何利害关系,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公正履行判断及履职职责的情形,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二、年度履职概况

(1)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及公司履职相关规定,全程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次,无委托出席、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参会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审慎原则,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议案内容进行客观判断,对会议各项议案均审慎表决,全部表决结果为同意,无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及弃权情形,圆满完成会议履职工作。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通过邮件、电话、线上会议、现场座谈等多种方式,实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核算及资金运作等核心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为独立履职、审慎决策奠定扎实基础。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跟踪公司信息披露全流程,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主动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落地执行情况,密切跟踪各类媒体关于公司的公开报道,及时掌握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及市场动态,切实防范信息披露风险,全力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工作交流与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严谨务实的履职态度,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线上及现场会议等多种渠道,常态化与公司管理层开展工作交流,深入了解公司业务运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借助现场参会契机,对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全面考察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主营业务发展现状、行业市场环境及外部因素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针对本人关注的经营、治理、风控等相关问题,公司管理层均予以详细解答、积极配合,为本人独立、高效履职提供了完善的工作条件和充分的人员支持,保障本人各项职权有效行使。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形。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变更、调整或豁免各项承诺的情形,所有承诺均严格依规履行。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资产重组、控制权变更等相关事项,无对应决策及处置行为。

(4)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5)聘用、解聘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更换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6)财务负责人聘任及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高管团队稳定,未发生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7)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会计准则统一调整要求外,无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合规。

(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稳定,未发生董事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相关事项。

(9)高管薪酬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调整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执行,薪酬发放合规、透明,无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后续工作规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全程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关键工作,切实防范经营及合规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经营、合规风险事项。

            后续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深耕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持续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工作,常态化监督公司各项制度落地执行,审慎对待每一项董事会议案及重大决策。始终坚守独立履职底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规范运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红安